评估数据公示
关于大连财经学院2021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材料的公示
作者:佚名 来源: 更新时间:2021/9/1 浏览:[0]次
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求,现将我校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》、教学状态数据分析报告、自有专任教师名单、外聘教师名单、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明细表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16日
公示地址:
http://pgzx.dlufe.edu.cn/content/20219/17313.shtml
http://pgzx.dlufe.edu.cn/content/20219/17314.shtml
http://pgzx.dlufe.edu.cn/content/20219/17315.shtml
http://pgzx.dlufe.edu.cn/content/20219/17316.shtml
http://pgzx.dlufe.edu.cn/content/20219/17317.shtml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实名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,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 陈江璋,010-66097825;电子邮箱:moepgc@163.com。
附件:1.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
大连财经学院
2021年9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