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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参加学习贯彻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网络培训班的通知
作者:佚名 来源: 更新时间:2021/4/9 浏览:[0]次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落实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的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总体方案》),按照教育部关于《总体方案》“应学尽学,应训尽训”“全覆盖”的学习要求,以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学习贯彻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网络培训班的具体要求,现将大连财经学院关于参加学习贯彻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网络培训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目标
各二级学院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全面把握《总体方案》精神,充分认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重大意义,准确把握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精神要义和改革部署,明确改革工作重点和要求,全面推动总体方案在大连财经学院落实落地。
二、培训对象
主管教学副校长,各二级学院(经济学院、会计学院、管理学院、文法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、创新创业学院、高职学院、体育教学部)院长、书记、系(教研室)主任,各相关职能部门(党委教师工作部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学生处、招生就业处、人事处、实践教学与信息管理中心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)负责人。
三、培训时间
培训由两部分阶段组成:2021年4月12日至4月23日为学习阶段;2021年4月24日至28日为总结阶段。
四、培训内容
教育部综合改革司刘自成司长全面解读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。
五、培训平台
培训依托辽宁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实施。课程资源免费提供给参培学员,平台网址:http://www.lnjyy.cn下载。资源解压密码为xsdjygg
六、培训安排
培训分为课程学习、主题研讨、心得撰写三个环节。
1.课程学习:培训期间,要求参培学员认真收看5节录播课程,完成学习任务。
2.主题研讨:培训期间,可通过系(教研室)专门会议、院系党政联席会议、支部大会、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,围绕“高校评价、职业教育评价、教师评价、高校科研评价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、高考改革、体育美育评价、劳动教育评价”等内容,分领域分层次开展主题研讨。
3.心得撰写:培训期间,参培学员可结合学习所得与岗位工作实际,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,促进思想升级、行动升级、效果升级,并以部门为单位形成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培训总结和活动照片2--3张。
七、有关要求
1.请各二级学院、各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,统一部署,细化要求,认真做好培训组织工作,录播视频不得随意翻录,网络传播。
2.培训结束后,4月28日之前,各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总结培训工作,同时报送培训组织、参训人数、体会反响等情况,学习培训总结word版、活动照片至邮箱。
八、联系方式
党委教师工作部
联系人:范成博
办公电话:0411-39266353
手机:13609848589(微信同步)
大连财经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
2021年4月8日